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文件精神和《西安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引导学生全面拓展综合素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该细则。
第二条 成立俄语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遴选小组,由学院领导班子、教师代表、教学秘书及相关辅导员组成。
第三条 根据学校公布的名额分配,我院共有11个名额,结合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以及创新人才培养等情况,拟从俄语2101-03班中推荐8人,从卓越中译外(俄语)2101班中推荐3人。
第四条 推免生报名条件
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无补考和重修课程,按时修完培养方案要求完成的各类型学分,俄语专业四级成绩优秀或所有专业课成绩平均分90分以上。
3.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潜质、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素质能力。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其他不良学术行为记录。
5.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第五条 推免工作程序
(一)工作流程
1. 学生报名:在全面动员俄语学院2025届本科生的基础上,2025届学生根据个人意愿,自愿报名并参加综合选拔。报名学生需填写《2024年俄语学院推免报名表》,并将电子版《报名表》与附加项证明材料电子版于2024年9月10日下午2:00前发送至邮箱eyuxi@xisu.edu.cn,截止时间以邮箱收件信息为准;附加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同时提交教学楼I-101办公室以备核查。
2. 学院排名: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所有报名学生按既定名额划分计划(见本细则第三条)分别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综合成绩计算办法见本细则第五条第二项。在评定过程中,实行思想品德一票否决制,并综合考虑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表现,对拟推荐学生进行思政考核谈话。
3. 上报并公示:学院将拟推荐学生名单提交至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名单。推免工作小组按既定名额划分计划1:1.5的比例列出递补学生名单,公示期间如出现学生自动放弃、公示未通过等情况,学院将从公示的递补名单中依次递补。
(二)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1.学生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加分项折算分。
2.学业成绩计算办法:
报名学生分为国内学习学生和出国交流学生两类。国内学生的学业成绩计算办法为:专业课成绩+公共必修课成绩(前三年);出国交流学生的学业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为:专业课成绩+公共必修课成绩(前三年)+国外成绩。
3.加分项折算分计算办法:
(1)竞赛类:
参加国家级A类、B类学科竞赛(竞赛清单以2024年5月30日教务处发“关于开展第十九批创新教育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中的名录为准,其中“外研社·国才杯”“理解当代中国”包含多语种组别;见附件1、附件2),获得国家级一等奖(金奖)的竞赛加0.5分,获二等奖(银奖)的加0.3分,获三等奖(铜奖)的加0.1分。获得省级一等奖(金奖)的竞赛加0.2分,获二等奖(银奖)的加0.12分,获三等奖(铜奖)的加 0.04分;参与者折半计分。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以优秀等级结项加0.2分,以良好等级结项加0.12分,以合格等级结项加0.04分;获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以优秀等级结项加0.1分,以良好等级结项加0.06分,以合格等级结项加0.02分;参与者折半计分。
(3)已发表的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须为第一作者,且西安外国语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在普刊的论文(须知网可查),每篇加0.1分,加分总共不超过2篇;发表在北大核心期刊的或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的论文,每篇论文加0.3分;发表在CSSCI来源期刊的论文,每篇论文加0.5分。
(4)加分项加分总分值不超过0.5分(含),且同一项目不累计计分,只取最高值。
(5)学生与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适当考虑。
4.若排名出现并列,则首先根据俄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排序,如仍有并列,则根据所有专业课平均成绩排序。
第六条 时间安排
1. 9月9日:制定工作实施细则及名额分配方案,报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立即开展动员及报名工作,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思想品德考察、评分排序。
2. 9月10日:向教务处提交拟推荐学生名单。
3. 9月11日— 9月20日(9月15-17日可联系值班手机号):公示推免名单。
3. 9月20日:报送最终确认名单。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明确已录取为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者,不得在当年报名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得办理出国留学手续,不得参加就业派遣,不得无故放弃推免资格。
2.被录取的推免生有下列情况(但不限于下列情况)之一,将取消推免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
(2)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
(3)取得推免资格后在毕业学年中因故休学或停学;
(4)未尽事宜根据具体情况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定。
第八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照《西安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由俄语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遴选小组商议执行。
第九条 学生对推荐工作如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或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或申诉。
联系方式 :85319486,18210993627 张老师(教学楼I-101)
85319503,15802927657 朱老师(教学楼E-220)
邮箱:eyuxi@xisu.edu.cn
俄语学院
2024年9月9日